试用期不签合同是违法的,超过一个月可主张双倍工资。本文教你识别拖延借口、收集证据、三步维权。
本文写给正在找实习或刚入职的大四学生,尤其是那些遇到公司以“试用期”为由拖延签劳动合同的同学。如果你听说过“试用期过了再签合同”“先干一个月看看”这类话,这篇文章会帮你识别法律风险、知道怎么维权。所有建议基于《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具体以官方最新规定为准。
本站数据显示,目前岗位信息中薪资不透明的岗位占72%,标注为“面议”或未填写。这意味着很多岗位在发布时就没有明确薪资,而试用期不签合同的风险更大——没有书面合同,你的薪资、岗位、工作条件都缺乏法律保障。
常见套路是:雇主说“试用期三个月,过了再签正式合同”,或者“试用期先口头约定,转正后补签”。实际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单独设置。
简单说:从你入职第一天起,公司就必须在一个月内跟你签书面合同,试用期是合同的一部分,不能等到试用期结束才签。如果公司拖延,就是违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意味着:如果公司从你入职第二个月起还没签合同,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比如你月薪5000元,第二个月公司没签合同,你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1万元(5000元工资+5000元赔偿)。
注意:双倍工资的计算起点是入职满一个月的次日,最长算到满一年的前一日。超过一年未签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借口一:“试用期是考察期,不算正式员工”
正确做法:直接指出法律规定——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不存在“试用期员工”这个法律概念。你可以说:“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从入职第一天起就是正式劳动关系,需要签合同。”
借口二:“合同模板在走流程,先干着”
正确做法:要求公司出具书面承诺,写明入职时间、薪资、岗位、试用期期限,并加盖公章。如果公司不愿意,你可以说:“我需要一份书面凭证来保障我的权益,如果合同暂时签不了,请先给我一份录用通知书或工作证明。”
借口三:“试用期不签合同是行业惯例”
正确做法:指出这不是行业惯例,而是违法。你可以说:“劳动法明确规定一个月内必须签合同,行业惯例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第一步:收集证据
从入职第一天起,保留所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第二步:书面要求签合同
用邮件或微信给公司HR或直属领导发书面通知,要求公司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劳动合同。建议写:“我已于X年X月X日入职,至今已超过一个月,公司尚未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请于收到本通知后三日内与我签订合同。”保留发送记录。
第三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如果公司收到通知后仍不签合同,你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电话是12333,也可以登录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在线投诉。投诉时需要提供第一步收集的证据。
如果投诉后公司仍不解决,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劳动仲裁是免费的,但需要准备材料,建议咨询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第一步:入职前确认合同流程
在面试时问清楚:“公司什么时候签合同?试用期多久?合同里会写哪些内容?”如果对方回答“试用期过了再签”,直接拒绝,或者要求先拿到书面录用通知。
第二步:入职一个月内主动提醒
入职后第20天左右,主动问HR:“合同什么时候签?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不要等到快满一个月才问,给自己留出处理时间。
第三步:保留所有沟通记录
所有关于入职时间、薪资、岗位的沟通,尽量用邮件或微信文字,避免口头约定。如果只能电话沟通,通话后发一条文字消息确认:“刚才电话里您说我的试用期是两个月,薪资5000元,对吗?”这样留下证据。
总结一句话:试用期不签合同是违法的,超过一个月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从入职第一天开始收集证据,主动要求签合同,必要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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